专属店铺协议
版本更新日期:2026年 3月 10日
提示条款
《专属店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您、玫琳凯(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KE”)及玫琳凯(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KSH”)等三方共同签署。
在您使用玫琳凯商城平台服务(以下简称“平台服务”)前,您应当仔细并审慎阅读本协议,尤其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违约责任、您的权利义务等重点提示的条款(已加粗或下划线标注)。如您对本协议存在任何疑问,可以随时通过客服或其他联系方式咨询沟通。
当您点击同意或勾选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 店铺创建与管理
1.1 根据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您系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性自然人,是在玫琳凯之窗(https://www.marykayintouch.com.cn/或玫琳凯之窗APP)注册的美容顾问。基于以上前提,您可以在玫琳凯商城(以下简称“本平台”)创建店铺,开展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推广等。您在创建店铺时,应向MKE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确认您是否具备开店资格,具体需要提供的信息以您创建店铺时MKE的要求为准。您理解并同意,您向MKE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如您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您应及时告知MKE。根据您提供的信息,MKE有权不定期或在必要的情况下要求您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1.2 作为独立经营方,您对自身经营行为负责,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履行税务申报及缴纳义务。您并非MKE及MKSH的股东、代理人或雇员,无权代表MKE及MKSH承担任何债务、义务或责任。MKE及MKSH有权对于经营结果提出质询、进行监督。
1.3 您在本平台创建的店铺(以下简称“店铺”)仅能由您进行实际经营,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将店铺交由第三方实际经营。
1.4 您应当妥善保管店铺相关账户和信息,您应当对您在本平台实施的全部行为负责,您在本平台进行了任何操作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或已经获得您的充分授权。
2. 本协议项下您的权利与义务
2.1 您可以通过店铺推广、销售产品和/或服务。您知晓并同意,您只能在店铺销售MKSH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以及经MKSH同意销售的产品或服务。您仅向最终消费者推广和销售玫琳凯产品和服务,您的订单应根据MKSH/MKE指导的在线支付渠道支付。
2.2 您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中介或工具将在本平台购买的产品在任何未经MKE或MKSH授权的任何类型的公共、零售或服务机构(包括互联网零售或拍卖网站)展示或销售。您明确,本条款中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3 订单处理:顾客通过店铺购买MKSH的产品或服务的,本平台将根据顾客的下单信息提示您向MKSH进行下单。MKSH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您的下单产品或服务,如MKSH接受您的订单,将根据您下单的信息直接向顾客派发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的提供、配送等以【顾客和本平台签署的协议或本平台及玫琳凯之窗公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2.4 您通过店铺开展玫琳凯业务,进而辅导新店主开店及分享事业机会。如相关新开店铺的经营绩效符合MKSH的要求,则MKSH将向您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如果相关新开店铺发生退换货(即成交金额减少),则MKSH有权扣减或要求您退回相应的服务费。
2.5 您在本平台和店铺发布的信息及实施的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对店铺中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应立即删除,否则本平台可对您发布的信息进行删除或屏蔽。
2.6 为保护玫琳凯商标和商号,您应确保在获得MKE和/或MKSH的书面许可前,不得将产品用于任何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或刊物。
2.7 您知晓并同意,您在店铺进行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推广属于经营行为,您应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承担作为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售前及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促销、订单服务、开具发票及按照公司不时更新且明确公布的产品满意保证提供退换货服务。您签署本协议,视为您同意按照本平台的相关规则进行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推广。
您同意在分享玫琳凯事业机会时,应以诚实和真诚的方式分享,确保所推荐、培养的任何潜在美容顾问年龄在18岁或以上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8 您知晓并同意,您及店铺遵守玫琳凯之窗公布的《销售队伍行为规范指南》。鉴于玫琳凯各区域市场业务文化准则的一致性,特别提醒您:如您同时在玫琳凯其他市场开展玫琳凯业务,您也需要谨慎遵守当地玫琳凯公司制度和销售队伍行为规范政策,如您因买回、违反行为规范等原因被终止在当地市场从事玫琳凯业务的相关协议不能再次办理加入的,您也会被同步终止本《专属店铺协议》且不能再次办理加入。
您知晓并同意,玫琳凯各区域市场销售之产品存在区域限制,即不得将在某一个玫琳凯市场销售之产品销售至其他玫琳凯市场。特别提醒您:请确认您销售产品之顾客,其所在地应为中国大陆(内地),禁止通过携带、转运等方式销售产品至其他市场,否则会涉嫌违反《销售队伍行为规范指南》,甚至涉嫌违反国家海关监管之法律法规。
2.9 您向顾客(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时,不得对产品相关的标签、说明材料或包装进行删除、添加、修改、篡改或更改,不得发表关于MKSH、MKE(包括关联公司)及产品的不实言论,确保MKSH、MKE及关联公司不会因您的虚假陈述而受到损害。
2.10 您应承诺:未经公司明确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玫琳凯公司美容顾问推广、宣传或销售非玫琳凯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也不得利用玫琳凯的商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商标、美容顾问信息、顾客信息等,误导他人认为销售、代理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为玫琳凯公司生产、销售、推荐或提供的。
3. 支付与结算
3.1 在充分遵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您有权以批发价从MKSH处订购产品。您享有的订购折扣仅适用于正价产品,不适用于样品、赠品、宣传品、促销品。
3.2 顾客通过本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向您支付产品或服务价款或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即零售价,以下统称“价款”)。您同意委托MKE代为收取顾客支付的价款。
3.3 MKE在收到顾客支付的价款且交易完成后(以顾客确认收货为标准),将根据您向MKSH下的订单金额向MKSH支付您应当向MKSH支付的产品批发价,并在顾客下单次月初将剩余价款(您的批零差价)支付给您。
您须按照中国税法及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自行就您销售玫琳凯产品从顾客取得的销售收入向相关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若您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纳税义务的,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 您确认您在创建店铺时所预留的账户信息系您指定的收款账户。
3.5 根据顾客的请求,您应当自行为顾客开具订单相关发票。
3.6 您的服务费收入取决于您在分享事业机会及培养新店主方面的绩效。
若按照中国税法相关规定,MKSH须就支付给您的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的,MKSH有权从应支付给您的款项中扣除该等税款并代缴给相关税务机关。
根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您从MKSH取得的服务费,如果由MKSH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该服务费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您同意由MKSH代办申报您的服务费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若您的服务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您同意由MKSH从应支付给您的服务费款项中扣除应缴税费并代缴给相关税务机关。
如果您在签订本协议后,决定变更您的服务费相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及缴纳方式的(即变更为由您本人自行申报及缴纳增值税费),您须以书面形式向玫琳凯公司提出变更申请,玫琳凯公司将协助您处理后续变更事宜,具体您可向玫琳凯官方客服咨询。如完成变更为由您本人自行申报及缴纳增值税费后,您需按照MKSH要求按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如当月未收到您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发票,MKSH有权在次月扣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直到您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予以返还。如您在MKSH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由于您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给MKSH造成任何损失,MKSH有权要求您赔偿,且赔偿金额可以由MKSH从您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3.7 为了更好地进行产品销售和业务拓展,您同意创建店铺时向MKSH购买相关销售辅助工具或权益,如起步锦囊等(具体以创建店铺时MKSH要求为准),相关销售辅助工具或权益订单不计入绩效。
4. 退换货政策
4.1 顾客通过本平台购买产品的,享受如下退(换)货政策:
4.1.1 7天无理由退货:在保证产品外包装未开封且完好的情况下,顾客可自签收之日起7天内,通过本平台提交退货申请。您作为退换货义务的承担主体,应在接到退货申请7日内为顾客办理退货。MKSH将按照本平台退换货政策及退换货流程给予您退货处理支持。
4.1.2 30天满意保证:顾客在您的指导下使用产品过程中,对产品有任何不满意,可在购买产品30天内,凭三分之二以上余量的产品,通过本平台向您申请产品退换货。您作为退换货义务的责任主体,应在接到顾客退换货申请后按照本平台和玫琳凯之窗退换货政策及退换货流程及时处理,并指导顾客处理产品寄送等。
4.2 您在本平台购买产品的,享受如下退(换)货政策:
4.2.1 7天无理由退货:在保证产品外包装未开封且完好的情况下,自签收之日起7天内,通过本平台提交退货申请。MKSH将按照本平台和玫琳凯之窗退换货政策及退换货流程给予退货处理。
4.2.2 30天满意保证:产品使用过程中,对产品有任何不满意,可在购买产品30天内,凭三分之二以上余量的产品,通过本平台提交退换货申请。MKSH将按照本平台和玫琳凯之窗退换货政策及退换货流程给予处理。
5. 交易争议处理5.1 您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与其他用户或顾客发生任何争议的,应当优先选择与相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通过本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或客服渠道向MKE进行反馈,您有义务根据MKE客服的处理决定,配合解决纠纷。
5.2 您对本平台调解和处理的结果不满意的,您有权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相关争议,但在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终局决定前,您应当先履行本平台的调解和处理决定。同时,您知晓并同意,在调解和处理争议时,MKE仅系根据所涉争议方提供的凭证进行合理判断,除MKE故意外,MKE对调解和处理决定免责。
6. 个人信息及隐私数据
6.1 您在使用平台服务时,基于为您提供服务之必要,MKE将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及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您承诺向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最新信息,MKE将依法保护您和他人基于该等个人信息或数据享有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本平台收集的您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产生的或其他与本平台相关的数据的相关合法权益均归属MKE所有。未经MKE书面同意,您不得将该等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人或用于履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6.2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帮助和完成您销售或推广产品或服务,MKE将和MKSH及第三方共享必要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订单信息、支付信息等。为平台和店铺推广之必要,您理解并同意,本平台可以公开披露您店铺的相关信息,如您的交易额。同时作为店铺的经营者,MKE将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您店铺主页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您(经营者主体)的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6.3 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平台的隐私政策(也包括《玫琳凯商城隐私政策》)。同时,您因业务需要而获得的与玫琳凯业务有关的其他美容顾问、客户和潜在客户的个人信息应被视为高度机密,未经个人明确许可、未经MKE或MKSH明确授权的书面许可,不得披露或与他人共享、销售有关信息;如违反前述内容,应当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MKSH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其他损失,应当补足。
6.4 因业务需要,MKSH或MKE有权向潜在消费者披露您的姓名和电话号码。MKSH或MKE还可以根据履行合同义务的需要,向其他美容顾问、第三方供应商提供您的信息。如果您拒绝向第三方公布其留存在MKSH或MKE的相关信息,应向MKSH及MKE提交书面说明文件。
7. 责任限制
7.1 您应当确保您在店铺进行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如顾客、监管机构或任何第三方通知MKE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MKE有权根据各方提供的凭证进行合理判断,并对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服务等。除本平台故意外,本平台对上述判断和作出的决定免责。
7.2 因不可抗力、电力或通讯网络故障等第三方原因、本平台日常或紧急的设备和系统维修维护、故障排查、安全防护等安全原因导致未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包括未及时履行、发生履行障碍或瑕疵等,本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
8. 变更与通知
8.1 MKE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平台服务优化必要、维护交易秩序必要及保护顾客权益必要等原因,不时修改本协议,并有权根据与MKSH的协商调整建议零售价格、折扣、服务费、运输和手续费等合作规则。本协议修改后的新协议将通过公示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喝彩、经销商通讯、网站等,网站包括玫琳凯之窗网页版www.marykayintouch.com.cn 、玫琳凯之窗APP、玫琳凯商城APP、玫琳凯微信公众号)。
8.2 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的,您应当于新协议公示后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如您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您已经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8.3 您在注册、创建店铺或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构成您向MKE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您应确保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更的,您应及时告知MKE及MKSH,否则由此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8.4 有效通知形式:通过您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站内信、系统消息等方式向您发出的通知均应视为有效通知。通过电子形式发出的通知,自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通过纸质方式发出的通知,自交邮后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提前签收的,则以实际签收日为准。
9. 协议终止
9.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关闭店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主张本协议终止一方,应在终止本合同前至少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2 如您(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2)严重侵害了MKSH及MKE的商誉或造成了MKSH及MKE的重大经济损失;(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导致双方无继续合作可能。MKSH及MKE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关闭店铺,并要求您承担因您的不当行为导致的相应损失。
9.3 如您的绩效不能达到MKSH通过官方渠道公布的最低绩效要求,本协议与开设的专属店铺于未达绩效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自行终止及关闭,不再另行通知。
10. 店铺关闭
10.1 店铺关闭,指店铺全部产品被下架,顾客或您无法向店铺提交新的订单。店铺关闭后,您及顾客将无法访问店铺,顾客仍可访问已发生的订单。
10.2 MKSH或MKE收到您发出的关于终止本协议的书面申请后,MKE将在【30 】日内对店铺状况进行核查,并在确认具备关闭条件后,关闭店铺。除法律规定外,MKE无义务向您提供您账户或店铺中的任何信息。
10.3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已发生的店铺订单,如在店铺关闭后发生退换货的,由此产生的店主方费用和损失仍由您继续承担。
11.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您同意或勾选确认本协议并创建店铺之日(如您在本协议版本更新日期前已同意或勾选《专属店铺协议》且该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您同意或勾选确认本协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版本注明的更新日期)起至同年12月31日终止。如您的店铺绩效达到MKSH及MKE要求(标准)的,此后每年1月1日自动延续,延续有效期为一年。
12.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依据申请仲裁时该会的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结果将是终局的,并对三方具有约束力。
13. 除外
如您确认签署本协议时,您是外籍人士(即您办理加入时提供证件非中国籍),本协议中有关分享事业机会及服务费等相关约定将不适用于您,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2.4、2.7第2款、3.6。